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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我市影视产业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,现将拟给予扶持的13个项目予以公示(详见附表)。 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(2025年8月14日起至8月20日止)以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厦门市委宣传部(厦门市电影局)反映。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应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。 联系电话:0592-2893720 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附件:厦门市拟扶持影视精品项目公示名单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25年8月14日 (责任编辑:) |